近日,福州市民兰女士通过“智慧海都”APP报料称,由于自己面部有痘印的困扰,因此从去年7月份开始,她在福州一家名为福建省东曼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曼公司”)的业务员的介绍下,购买该公司旗下名为“创窈”的系列美容产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然而,兰女士称,使用了这款美容产品后,她面部情况反而比使用前更加严重。兰女士感到困扰,希望东曼公司能够退回自己所购买的美容产品的费用,同时补偿就医等相关费用。

对此,海都记者进行了解。

当事人:二次使用祛痘产品 长痘却更严重

兰女士告诉记者,她从去年7月份开始,在东曼公司业务员的推荐下,陆续购买该公司旗下名为“创窈”的系列美容产品,其中包括肌肤套、盈润套、面膜、喷雾等产品,进行祛痘护理。

根据兰女士的说法,她购买这些产品时,东曼公司的业务员对其承诺,“使用该产品后,15天左右即可产生效果,20天后有明显效果”。兰女士表示,第一次使用该产品后的一个多月,“面部情况的确有一定程度的好转,痘印也确实被消除了一部分”。

与上述情况间隔了一段时间后,兰女士脸部痘印于今年2月出现复发情况。于是,兰女士再次联系之前的业务员,购买了相关产品,再一次进行祛痘护理。然而,兰女士告诉记者:“这次治疗后,我的脸上反而长出了更多的痘痘。”

出现症状后,兰女士前往医院进行就诊。记者通过兰女士提供的门诊出诊病历看到,在“现病史”一栏中,兰女士“面部丘疹、囊肿1月”,医生诊断为痤疮。

兰女士表示,自己在东曼公司总共花费八千多元,然而第二次的护理效果大打折扣,她希望东曼公司能够退回自己所购买的美容产品的费用,同时补偿就医等相关费用。

公司:使用效果因人而异

无法证明长痘与产品有关

对此,记者于5月5日来到位于高新区的福建省东曼商贸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对于兰女士的说法,公司负责人陈女士并不认同。

陈女士表示,“创窈”品牌旗下的美容产品系东曼公司研发生产,公司业务员在合作的美容机构销售有关产品。同时,陈女士出示了营业执照、兰女士的购买记录与销售出库单,表示兰女士曾多次购买他们公司的产品。记者通过销售出库单了解到,兰女士分别于2022年7月至10月、2022年12月及2023年2月至3月购买该公司产品。

“我们此前得知兰女士的事情时,提出全额退还她在我们公司消费的金额,不过兰女士不同意我们的赔偿方案。”据悉,兰女士要求另外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约六万元,陈女士对此并不接受:“假如兰女士原来的脸部情况良好,使用我们的产品后长痘,我们愿意承担所有责任。但她在使用前就已经长痘,而且不能证明没有同时使用别的产品或治疗,为什么说是我们的产品导致长痘呢?”

陈女士表示,业务员在介绍产品“15天左右即可产生效果,20天后有明显效果”时,可能夸大了产品功效,但公司并没有这么宣传产品,产品使用效果也因人而异。陈女士表示,兰女士无法证明脸部再次长痘系公司产品导致,她不同意兰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

5日下午,陈女士告诉记者,经双方协商,东曼公司最终退还兰女士8600元。

医美消费存风险 选择需审慎

随着医疗美容服务逐渐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因医疗美容行业的不规范行为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范畴,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选择医美时,要明确其性质,确认有关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另外,医疗美容手术追求感官化,其价值判断所面临的主观性难以避免。对于是否存在损害后果及是否需要后期修复等专业问题,鉴定机构往往也难以出具专业意见,因此消费者对美容效果要有合理预期。消费者在医疗美容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应该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难以索赔,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医疗鉴定。争议发生后可通过投诉、举报或者诉讼等手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余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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