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申报对象

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在新都区全职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满1年;

2、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申报条件

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① 取得成都市社会工作者(社工员)、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全国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取得登记证书(此奖励为一次性,切勿重复领取);

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活动。

点击查看:完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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