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首部“电商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国家发改委旗下中国信息界发展研究院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电子商务法律网联合发布《2019中国电商十大影响力诉讼》榜单。

根据该榜单,不少案例创下我国电商法治史上的多个“第一”,其中也包括数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的典型性维权案例。例如,在深圳消费者曾持续维权192天的拼多多销售假iPhone一案中,首次从法律意义上明确了平台商家“假一赔十”承诺的有效性。

2019年5月,深圳消费者从拼多多购买的iPhone手机到货后发现是翻新机,且苹果官方出具了验机报告,在商家及拼多多官方拒绝赔偿的情况下,消费者愤而将商家及平台告上法院。在坚持微博直播维权192天后,消费者终于等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认定消费者从拼多多买到的该款手机系假货,商家必须履行承诺“假一赔十”。

中国信息界发展研究院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颖认为,法院最终对商家做出“假一赔十”的惩罚性判决,这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原则,有利于鼓励电商平台在法律底线内的自律管理。

而对电商平台日益重要的用户评价内容,法院也有判例支持用户的公正评价权。广州一消费者因对大众点评上一月子会所服务不满给出差评,该月子会所将该夫妇和拒绝删除“差评”的大众点评告上法院,认为侵犯了其名誉权。

该案经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有权在大众点评网对服务进行批评、评论,月子会所对消费者对其服务的批评、评论应予以必要的容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指出,新电商法建立了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案判决明确维护了电子商务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对商品与服务进行评价的权利。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为我国电商行业发展指明了法治化方向,摘取过去一年中电商法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诉讼进行总结,有利于更好的指导广大网购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该榜单发布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附:《2019中国电商十大影响力诉讼》

1、“刷流量”分赃不均原被告双双获刑 流量灰产首案填补监管空白

2、淘宝商家恶意投诉同品牌网店被判不正当竞争 恶意投诉有法可依

3、销售假冒减肥药被判惩罚性赔偿 互联网公益诉讼探索中前行

4、批量注册微信公众号作虚假商业宣传 遭腾讯起诉不正当竞争

5、百家号未获授权转载“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法院认定不构成作品

6、从拼多多买到翻新手机网络维权192天终获胜 法院支持十倍赔偿

7、网购比特币致财产损失 法院肯定比特币虚拟财产属性

8、商家因用户拒绝删差评状告大众点评 法院支持消费者公正评价权

9、淘宝大数据产品遭盗用 法院明确数据产品的新型财产权

10、“恶意退货”遭唯品会冻结账户 法院认定消费者权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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