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17


(资料图)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2 股并派发现金 4.00 元(含税),送红股 38,400,000 股,现金股利 76,800,000.00

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 115,200,000.00 元。2022 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00000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92,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30,4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

送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送红股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

股份

二、股份总数          192,000,000 100.00%     38,400,000   230,400,000 100.00%

  注:以上表格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 230,400,000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0.4096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新宏泽印刷厂厂房 1401

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夏明珠

   咨询电话:0755-23498707

   传真电话:0755-82910168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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