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08批次药品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13号),其中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13个品种18个批次,涉及河北双宁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生产单位。

公告显示,此次不合格药品有党参、粉葛、瓜蒌、蜜前胡、蒲黄等;不合格药品所标示的生产单位包括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宝鸡市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毫州中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双宁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宁夏康泰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宁夏同亳药业有限公司、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永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宁县康盛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已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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