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的小姐姐们,长得又美,声音又好听……”某直播平台的主播让“粉丝”肖学(化名)着迷。肖学没有工作,身无分文,却想在直播平台“挥金如土”刷礼物、打赏。为了虚幻的满足感,他先是小偷小摸,后又实施诈骗,最终落入法网。现实中,这样的“粉丝”并非个案。2017年以来,仅江苏苏州市检察机关就办理了涉“粉丝经济”乱象案件17件23人,涉及盗窃、诈骗、帮助网络犯罪活动、故意杀人等罪名。(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随着互联网技术日益崛起,“粉丝经济”突破时空羁绊,一路高歌猛进,在消费市场攻城略地,释放出巨大的影响力。

“粉丝经济”的运营逻辑并不深奥:网络直播平台主播,通过某个兴奋点,聚集人气,为粉丝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商品与服务,或有偿代理商家广告、提供链接,最终实现流量变现。其中,仅靠粉丝打赏、刷礼物,月入上万者大有人在。从理论上说,在社交媒体升级换代,娱乐产业方兴未艾的今天,“粉丝经济”是二者一拍即合,水到渠成的必然趋势。

然而,现实的河流总是滩多水急,难以轻易定义得了的。时值“流量为王”的消费时代,若想在那些貌美如花,肢体语言极其“丰富”的女主播中,找出几个像李子柒那样的网红“道德模范”,可以说几无可能。

麻烦也就跟着来了。一些心智尚未发育健全,或三观糟糕的青少年,通常很难抵挡住网络女主播的种种诱惑。他们拼命打赏,猛刷礼物,只为换来小姐姐娇媚一笑,或嗲得令人浑身发酥的“谢谢哥哥啦”。

要命的是,网络追星族中富N代毕竟只占极少数,大多数粉丝来自工薪家庭,且对女主播的美好印象是碎片化的。一般情况下,谁有那么多银子充值会员,专享“专属表情”“贵族喊话”等特权?于是,某些荷尔蒙爆棚,又没有正当收入的“小哥哥”,便打起了歪主意,有的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

如何遏制“粉丝经济”乱象?大致可以从这么几方面入手:从教育层面而言,应该开宗明义地提醒身陷情感幻觉的青少年,力戒奢侈,量入为出,明白直播有玄机,打赏存后患;同时不妨公开相关案例,以儆效尤。在管理向度上,相关平台理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有的放矢地对那些以出格方式,诱导粉丝打赏、刷礼物的主播,适时予以警告直至断然封杀。从法治角度说,在大力倡导平台依法营运的基础上,对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形的,毫不手软地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粉丝经济”有利消费升级,助推行业变革,是个“互联网+”的好东西。可以预言,“粉丝经济”运营生态被净化后,必将焕发出更多生机与活力。

本报评论员肖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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